泸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甲乙类暂存库及刚性填埋场扩建工程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泸州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泸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甲乙类暂存库及刚性填埋场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甲乙类暂存库及刚性填埋场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泸州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 建
(4)建设地点: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点灯山村4、7、8社
(5)总 投 资:1.02亿
(6)项目概况:扩建填埋场、暂存库各一座,填埋场库容1.8万m³。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泸州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四川泸天化麦王生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51800吨/年,其中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42000吨/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焚烧系统16500吨/年(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15000吨/年)、物化系统10300吨/年(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10000吨/年)、稳定化/固化系统25000吨/年(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17000吨/年)、安全填埋场(库容34.3万立方)。
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焚烧炉烟气,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湿电除雾+烟气加热”工艺,净化烟气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后,由100m排气筒排放。
项目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和焚烧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经“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物化车间废气经“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稳定化/固化车间设置粉尘收集处理系统,在破碎和搅拌机上方设置粉尘收集点,通过集气罩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后与料坑收集废气一起,经“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
项目废水分为含有重金属废水和不含重金属废水两部分,两类废水分别经管道收集后,分别排入相应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中重金属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物化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和焚烧系统废水和渗滤液处理系统分别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重金属废水实现“零排放”;不含重金属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物化系统废乳化液废水处理系统和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再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送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桐子溪。
固废:项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或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泸州市合江县临港工业联榕坝片区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228242220
邮编:6462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8108176513
邮箱:hp2s4742@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