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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现环评工作已有初步结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2、建设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六社

  3、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技改,调整垃圾焚烧锅炉燃料结构。项目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部分掺烧工业固废(包括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桔梗、药渣等)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作为垃圾 焚烧发电机组的补充燃料,掺烧后规模为生活垃圾1092t/d,91%、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46t/d,3.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2t/d,5.2%。总掺烧比例在9%左右。项目保持3台焚烧炉(入炉处理规模为2×300t/d、1×600t/d)不变,故总入炉规模保持1200t/d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①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烟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2、NOX等)、重金属(Hg、Pb、Cd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等)等几大类;②垃圾池及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气体;③石灰储仓、飞灰储仓逸散粉尘。 

  废水: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废水包括卸料区道路车辆冲洗废水、垃圾池渗滤液、余热锅炉排污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及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固废主要包括飞灰、炉渣、废布袋、河水净化系统产生的泥沙、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噪声:本项目无新增生产设备,因此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未发生变化。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厂废水处理采取分质、分类处理。垃圾渗滤液、卸料区道路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前处理+调节池+ABR厌氧生物反应+A/O+混凝反应池+MBR 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前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生物反应+A/O+超滤膜(管式外置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经“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处理后,主要水质指标(CODCr、BOD5、氨氮、总磷)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塔,膜处理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综上,全厂生产、生活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废水污染物不会进入恩阳河,不会对恩阳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与现有工程采用完全相同的焚烧技术,焚烧炉烟气处理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综上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3、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并通过各装置及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其中实验室废液、恶臭控制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烟气净化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收集暂存后交由交由巴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填埋处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外售至巴中市长兴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站的污泥、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和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本次评价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显著的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六社 

  联系人:黄达平           联系电话:1800827137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8-85325801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 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网址:https://www.lzxlhj.com/xxgg/xxgs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

  附件1: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