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2、建设单位: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光辉乡哨台村六社,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焚烧炉处置余量,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光辉乡哨台村六社,巴中威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183827091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55186836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现状评价,对生态环境开展现状调查;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
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